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
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中办发〔2017〕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必须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单位)实际,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改进提高;要注重以上率下,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要强化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行业明确工作要求,体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要激发基层活力,充分调动党支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创新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的有效方法;要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树立时代楷模,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要坚持常抓不懈,防止和克服紧一阵松一阵、表面化形式化、学习教育与思想工作实际“两张皮”等不良倾向,为加快“四个宁夏”建设,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自治区党委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我区《实施办法》要求,创新学习方式,加强学习管理,提高学习效果。基层党组织要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把开展以党支部“评星定级”、党员“评星定格”为主要内容的“双评双定”活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效载体,抓在日常、长期坚持。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通过建立成绩、问题、任务、责任“四个清单”,及时调整“评星定级”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按照体现先进性、党员好落实、群众看得见、组织能考评、长期能坚持的要求,完善党员“评星定格”标准,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牢牢把握“基础在学”要求,把学习党章党规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统一起来,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
1.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及党员义务、权利等,牢记入党誓词,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掌握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强化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
2.学习系列讲话。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刻认识讲话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深刻理解讲话的时代背景、鲜明主题、科学体系,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会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要原原本本、字斟句酌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7月18日至20日在宁夏视察期间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总书记对宁夏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刻领会总书记提出的“三个着力”重点任务,深刻领会总书记的鼓舞和鞭策。特别是结合宁夏实际,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先学多学深学,在学习以上内容基础上,还要重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史国史世界史、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提高履职能力。全体党员在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后,要把两个会议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
3.突出学习常态化。学习要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六盘山干部学院和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用好六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同心红军西征纪念馆、将台堡红军长征会师纪念馆、盐池革命烈士纪念馆等红色教育资源,增强学习教育的实效性。在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扎实工作、廉洁奉公,身体力行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和群众中去,真心实意为人民造福。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每年要围绕“四个合格”设置专题,每2-3个月围绕专题开展1次集中学习讨论。学习讨论期间,结合专题主旨,组织集中学习或个人自学。领导干部每年要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基层党组织要对党员提出自学要求、做出学习安排、规定学习篇目。讲党课重点围绕专题设置内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鼓励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每年“七一”前后,所有党支部都要集中安排1次主题党课。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后,所有党支部分别围绕学习两个会议精神,集中安排阶段性专题研讨和党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的基础上,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联系点党组织讲党课。
要把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落实本地、本部门(单位)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要注重用好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开展学习交流。
紧紧围绕“关键在做”要求,通过学习教育,促使党支部发挥主体作用,组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四个合格”。
1.忠于核心、维护核心,做到政治合格。重点是坚定理想信念,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四个宁夏”建设中,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2.严守纪律、恪守规矩,做到执行纪律合格。重点是增强组织纪律性,坚决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四个服从”,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绝不发表违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定的言论,不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搞封建迷信,坚守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底线。
3.弘扬正气、立德修德,做到品德合格。重点是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宁夏精神和忠诚老实、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崇高品格,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守住做人、处事、交友底线,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4.担当负责、苦干实干,做到发挥作用合格。重点是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牢记“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发展、扩大开放、改善民生、生态环境治理等重大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甘于奉献,在促进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维护民族团结、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中作表率、当先锋。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坚持学做结合,敢于直面问题,把经常性查找解决问题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落脚点。
各级党委(党组)要利用开展专题研讨、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时机,查找分析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集体决策能力弱、议而不决贻误时机,落实主体责任上紧下松、层层递减等问题。夯实固牢基层基础,在全区农村村级党组织中开展“三大三强”行动。即,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基本保障(重点提高基层组织运转经费标准,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待遇,落实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探索试行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增强能力素质(分级组织对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年集中轮训一次,开展基层党建业务骨干培训);加大调整力度,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下决心调整撤换文化偏低、能力偏低、群众公认度偏低的“三低型”党组织书记)。
党支部要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是否存在以业务会代替组织生活会、以行政手段代替党内管理等现象,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不强、软弱涣散、有活动没效果、有组织没力量、不按期换届或长期不换届等问题。
党员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把自己摆进去,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对照“四讲四有”标准和“四个合格”要求,在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时,认真查找工作、学习、生活、作风等方面问题,着力解决政治意识淡漠、理想信念弱化、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
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稳妥解决民族宗教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防范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促进宗教事务依法管理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宗教工作责任,在全区集中开展“五联五促”活动。即,由县乡村三级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定点联系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促进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实到位,联系宗教活动场所、促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联系宗教界人士、促进宗教人士发挥积极作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成员、促进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联系广大信教群众、促进各族群众团结和睦。
基层党组织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确保每个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和定期上党课。其中,支部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不少于1次;党课每季度不少于1次。“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推广党支部主题党日,与已有党员活动日有机结合,组织党员在主题党日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参加服务群众等活动。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情况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上级党组织要对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团结—批评—团结”,严于自我解剖,热忱帮助同志。谈心谈话要经常,做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主要负责同志要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情况;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应当作出整改表态,没有问题的说明谈话函询情况即可。民主评议党员要客观公正评价党员表现,帮助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严格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方案、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制度,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遇到重大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探索开放式、互动式、网络化等活动形式,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1.层层压实责任。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参照自治区党委的做法,专题研究部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制定本地、本部门(单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作出具体安排,加强督促指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教育工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宁东基地党工委、离退休干部党工委,要从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实际出发明确工作要求,加强对本领域、本系统学习教育的指导,确保每个党组织都有具体方案、具体措施,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受教育、有提高。
2.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组织要注重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健全工作制度,提供基础保障,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并把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作为年度效能目标考核中基层党建工作赋分依据之一。自治区、市、县三级党委和各系统党(工)委,继续设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自治区、市、县三级党委协调小组由党委组织部长牵头负责,各系统党(工)委协调小组由党(工)委书记牵头负责。要及时总结交流新鲜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3.抓好舆论宣传。按照具体化、接地气、有实效的要求,牢牢把握正确舆论方向,以正面宣传为主,集中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确保学习教育各项要求及时落实到位,确保组织工作网和自治区主流媒体经常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信息,确保“1237130”系统经常推送学习教育短信。要有节奏、有重点地策划选题,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开展学习教育的鲜活经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