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3年1月31日,剩余债权本金500万元,利息528万元,本息合计1028万元。
二、债务企业情况
宁夏禹氏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魏琦英,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0万元人民币,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成立日期为1998年10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2278677684,工商注册号640100200049071,组织机构代码22786776-8,营业期限为1998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3日,企业地址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南薰西街13号,经营范围:房屋及环保设备租赁;建材、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锅炉配件的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魏琦英、魏超
四、抵债资产情况
抵押物为灵武市临河镇滨河大道东侧黄河书院南9排1号房(实际位置为由向东第三栋),面积1148.27平方米,由银川市元荣置业保管。“黄河书院”位于灵武黄河岸边,离银川十几公里,距离银川河东国际机场约3公里。
附件:实景图
五、资产亮点
抵押物位于灵武市临河镇二道沟村滨河大道东侧,东至银西高速,南至农田,西至滨河大道,距离市级商业中心(灵武开元商业街)27.5公里,距离抵押物所在区域周边有灵武市临河小学、灵武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等公共服务设施,抵押物所在区域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较好,附近有滨河大道等景观,无明显的空气、水、噪声及土壤污染。
六、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环球360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环球360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七、合作意向
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内容不构成要约缴请,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请有意购买者前来咨询、查阅有关资料,洽谈购买意向、交易价格、交易方式和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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