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培养工程
构建青年托举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为主体的阶梯式人才成长体系,通过一系列特殊政策、硬核措施,重点支持培养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着力加强医疗卫生、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哲学社科和文艺体育等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杰出科技人才培养。到2025年遴选培养10名左右能够站在区域科技发展前沿、引领产业技术创新、具有卓越科技组织才能的杰出科技人才,培养期内给予每人最高600万元资助,自治区党委直接联系杰出科技人才,经常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问题困难,支持其开展工作(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0951—5032671)。
2.领军人才培养。每年选拔20名左右品德素质优秀、专业贡献重大、引领作用显著、团队效应明显、发展潜力大的领军人才予以重点培养,培养期内给予科技领军人才每人最高100万元资助(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配套50%),给予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50万元资助,支持开展科技咨询、技术攻关、学术交流、团队建设、培训考察、成果奖励等(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哲学社会科学及文化艺术领域> 0951—6669528自治区科技厅<自然科学领域> 0951—5032671)。
3.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每年选拔100名左右德才表现优秀、业绩贡献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期内通过组织指派、“双向选择”等方式从高层次人才中选聘导师进行精准带培,每年给予每人6万—10万元资助。培养期满考核优秀、贡献突出的,优先选拔为领军人才(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51—5099010)。
4.青年托举人才培养。每年选拔200名左右德才表现好、能力业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托举人才,培养期内通过组织指派、“双向选择”等方式从高层次人才中选聘导师进行精准带培,给予每人3万—5万元资助。培养期满考核优秀、业绩突出的,优先选拔为青年拔尖人才。(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哲学社会科学及文化艺术领域> 0951—6669528自治区科协<自然科学领域>0951—5085130)
5.高水平工程师培养。鼓励重点企业与高校联合建设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择优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在新材料、装备制造、数字技术等领域培养一批卓越工程师(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0951—6363461)。
6.高技能人才培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技工)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51—5099012)。五年遴选培育10家左右行业领先产教融合型示范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支持(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发改委0951—6038170),推动校企共建行业特色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教育厅0951—5559087)。支持职业(技工)院校、企业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100万元补助;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每人分别给予3000元、4000元、5000元奖补(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51—5099012)。
7.“乡土能人”带培。五年选拔1000名左右包括“两个带头人”在内的乡村优秀人才,支持其带培一批有潜力的农村青年人才(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0951—5169812),对发挥带培作用好的,优先评定高素质农民职称,自治区对取得高、中级职称人员一次性分别给予6000元、3000元奖补,鼓励市、县(区)或用人单位对取得初级职称人员给予一定奖补(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51—5099008)。
8.访学研修资助。实施“基层之星”人才培养计划,每年从市、县(区)选派100名左右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基层一线青年人才,到自治区级和银川市专业对口单位进行为期1年的研修学习,给予每人2万元经费资助(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0951—6669363)。支持青年骨干人才赴外开展访学研修,给予每人3万元经费资助(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51—5099010)。自治区每年选派资助一批重点领域人才赴国(境)外研修培训(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0951—5020022)。
9.在职深造支持。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在职人员在国内攻读硕士、博士或自费出国(境)留学,学习期间基本工资等待遇不变,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报销学费,毕业后回宁夏工作不少于5年(各用人单位)。
10.团队和载体培育支持。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学科高质量发展需求,每年遴选培养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在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攻关、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提供稳定支持,培养期内给予每个团队最高200万元资助(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0951—5032671)。每年遴选3—5名(个)带培作用突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个人或团队,每人(个)给予10万元奖补(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0951—6669528);打造一批“文化名家”工作室(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0951—6669528)、“金牌导游”工作站等文旅人才载体,对培养效果突出的每个给予5万元—10万元奖补(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0951—6720328)。
同时,开展基础学科研究人才引培行动(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教育厅0951—5559093)、党建研究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0951—6669775)、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0951—5054491)、企业家培养专项(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0951—6363461)等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工作。
二、人才引进工程
坚持全职引才与柔性引才并重、引进个人与引进团队结合,构建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引才机制,到2025年全区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和大型企业等人才密集单位至少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1000名,聚焦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引进各类人才4.5万人。
(一)全职引进
博士硕士预引进资助。加大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在读硕士支持力度,资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万元、2万元,通过定期公布需求、常年办理签约等方式引导更多优秀学子来宁工作,预引进人员毕业到事业单位工作没有空编的可通过“先进后出”的办法解决(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51—5099010)。
高层次人才入职绿色通道。围绕我区重点产业、重点学科等发展需要,自主引进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不受编制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等限制,没有空编的可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解决,通过“绿色通道”方式办理相关手续。招录博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重点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只要专业对口且急需紧缺的,可直接考察考核录用(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51—509932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选择在我区任一城市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可随本人迁移户口;工作单位在其他市县的,户口可保留在银川市辖区内(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银川市公安局0951—6915252石嘴山市公安局0952—2216205吴忠市公安局0953—2019900固原市公安局0954—2068023中卫市公安局0955—7067523)。
选调生补助。对录用的博士、硕士选调生分别给予7万元和3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对直接录用到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的博士、硕士选调生,再给予3万元基层工作补贴(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0951—6669379)。
团队引进支持。鼓励整体引进国内外一流人才团队,制定特殊政策,实行特事特办。对全职引进的或我区培养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可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经费支持(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0951—5032671)。
留学人才创业资助。留学人才回宁创新创业的,视情况给予10万元—50万元项目资助(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51—5099249)。
(二)柔性引进
柔性引才补助。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挂职兼职、项目合作、顾问指导、股权激励、技术出资等方式引进自治区外人才,对柔性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医大师、入选国家人才计划人员择优授予“自治区特聘专家”称号,并给予引才单位5万元—20万元补助(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51—5099080)。企业柔性引进人才每年累计来宁工作2个月以上,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带培带教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经评估按所付薪酬的30%、每年最高50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最长可补助3年(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0951—503267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0951—6363461)。
柔性引进团队资助。对柔性引进从事关键应用技术研究、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等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最高可给予200万元经费支持(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0951—5032671)。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国内外知名专家团队,每年遴选20个左右帮带作用突出的团队,自治区按每个团队最高20万元给予引才单位补助(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0951—5054491)。
“飞地”引才奖补。自治区依托驻北京、上海、深圳3个办事处(宁夏引才引智工作站)建立研发“飞地”,支持市县(区)、开发区、科技园区和龙头企业在发达地区、国(境)外设立开放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飞地”研发中心(引才平台),对集聚人才、科技创新等成效突出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0951—5032423)。
引才中介奖励。对引进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中介机构和个人采取积分制评选一等奖、二等奖和个人贡献奖,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1万元奖励(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51—5099010)。
三、人才活力工程
着力改革人才管理、支持、评价、使用、流动等制度和机制,授予用人单位更多自主权,积极为人才松绑减负,同时努力提升打造高质量科研平台、人才载体、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形成人才创业机会多、干事舞台大、发展空间足的良好创业生态,多措并举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一)改革人才发展制度机制
人才管理。强化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授予其人员招聘、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分配更大自主权。在实行人员总量管理的高校、公立医院推行人员招聘程序、岗位设置、职称评审、薪酬待遇、社会保险、晋升渠道、考核评价等一体化管理。在自治区属人才密集单位开展自主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试点、二级岗位自主聘任试点。赋予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和教育集团更大人财物自主调配权(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51—5099245)。
人才支持。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推进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或岗位。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0951—5032671)。
人才使用。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实行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赛马”和定向委托等制度(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0951—5032671)。开展人才减负行动,着力解决兼职多、会议多、填表多等问题,特别是推动部门联动、数据共享、结果互认,避免对同一项目重复检查、多头考核,为人才潜心研究、专心学术创造良好氛围(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党委人才办0951—6669363)。
人才评价。改进人才分类评价方式,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按照不超过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120%申报职称。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高级职称,不受学历、论文、任职年限、单位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等限制。全职引进和自主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在宁工作满1年不受岗位职数限制择优评聘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且业绩良好的可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实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机制。开展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51—5099198)。
人才流动。打通不同类别事业单位人才双向流动通道(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51—5099117)。支持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人才到高校兼职授课、担任导师,鼓励高校教师多点教学、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多点执业(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教育厅0951—555909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0951—5054491)。
(二)支持广大人才创新创业
创新平台和载体支撑。五年提升打造100个高质量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提升打造100个高质量的院士工作站、人才小高地、专家服务基地等人才载体,提升打造100个高质量的众创空间、企业孵化器、创业园等孵化基地。加强对现有科研平台、人才载体和孵化基地的考核评估、优化整合、动态管理,对绩效突出的予以奖补,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对名存实亡的摘牌撤销。强化各类开发区人才承载功能,通过人才项目和科技项目支持其培养引进用好创新型人才,对集聚人才效应好、创新创业活力足的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予以奖补(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党委人才办0951—6669363)。
创新创业资助和奖补。自治区出资1亿元组建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担保基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科技研发、科技型企业新技术项目融资等(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0951—5021288)。支持科技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每年遴选一批补齐产业链“断点”的新落地项目领办人,按照经济效益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0951—5020018)。
创业金融支持。鼓励有关创投基金、产业基金综合运用参股、联合投资、股权直投等方式,支持高层次人才领办、创办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发展(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宁夏国投基金0951—6199333);向高层次人才提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无抵押、金额可达500万元的创新创业类贷款(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招商银行银川分行0951—5166097黄河农村商业银行0951—6898037西部<银川>担保公司0951—7635903);在自治区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人才创新驱动板”,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企业申请挂牌的,免收挂牌费(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0951—8503234)。
大学生创业支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财政补助、创业者自愿购买的大学生“创业保”制度,健全创业风险救助机制。在校大学生或毕业2年内大学生在创业初始阶段经登记注册并正常营业3个月以上的,在登记注册后半年内可给予初始创业补助3000元;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给予1万元创业补助;对毕业5年内在宁创业的大学生,可提供最高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51—5099051)。
(三)打造银川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城
发挥银川市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人才优势,在未来五年通过人才、科技、产业等各类项目支持银川市打造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城,着力推动银川在人才吸引力、人才创新力等方面走在西部城市前列。深化改革创新,自治区相关部门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赋予银川市人才“引育留用管”充分自主权,激励银川市在人才政策创新、集成、落实等方面为全区创造经验、提供样板(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党委人才办0951—6669363)。
四、人才暖心工程
树立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人才服务理念,构建人才诉求“一窗受理”、人才服务“一站供给”、人才发展“一帮到底”的服务闭环,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才的“后院”“后代”“后路”问题,完善人才奖励激励机制,在全社会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环境。
(一)完善服务制度和机制
1.压实各级责任。自治区完善待遇适当、分类保障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机制。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好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等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党委人才办0951—6669363)。
2.分级分类服务。建立高层次人才证制度。为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发放《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证》(电子证书),各类高层次人才凭证享受优厚待遇和服务。健全“标准从严、程序从简、效率从高”的常态化高层次人才认定机制(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51—5099198)。
3.线上线下结合。优化升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系统和信息化网络,强化政策发布、项目申报、人才评审、数据统计、服务保障等功能,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51—5099081)。
4.加强考核检查。自治区将落实人才服务政策和措施作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自治区各级人才办和行业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有关服务保障事项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党委人才办0951—6669363)。
(二)落实优厚待遇和服务
1.科研资助。自治区按照高层次人才认定类别,给予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才10万元—3000万元科研和项目启动资金;给予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人才8万元—1000万元科研和项目启动资金;主持这类项目,视同主持自治区重点(重大)研发计划项目和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重大)项目(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哲学社会科学及文化艺术领域> 0951—6669518自治区科技厅<自然科学领域> 0951—5032671)。
2.安居保障。各地各单位通过奖励赠与、免费入住、租售并举、住房补贴等方式保障人才住房(各用人单位)。全职引进且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合同的,除享受用人单位各项引才待遇外,自治区按照高层次人才认定类别,分别给予20万元—220万元安家费;对全职引进到企业或宁南九县区从事本专业科研和技术工作的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自治区给予的安家费上浮30%(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51—5099081 6982629)。对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面积在100—200平方米的周转房,全职工作满5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并继续留任的,住房产权可归其所有(各用人单位)。
3.工作补助。对于博士(双证)和重点院校重点学科毕业的硕士到企业工作的,按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补助,到事业单位工作按月分别给予4000元、2000元补助,可连续补助5年(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51—5099081 6982629)。2022年起自治区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和自主培养毕业回宁全职(全时)在岗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按业绩贡献和考核结果发放补助(各用人单位)。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和用人单位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补助制度(各市、县)。
4.家属安置。高层次人才配偶来宁工作,原则上参照原工作单位性质、身份及专业专长予以安置。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和自主培养的C类及以上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其配偶为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可在事业单位空缺编制内或通过“先进后出”的方式直接考核聘用(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51—5099323)。对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自愿参加宁夏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的,非宁夏户籍人员可按宁夏户籍人员条件报考(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0951—6669312)。
5.子女教育。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入宁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免试就近安排优质学校;申请转入宁夏普通高中就读的,安排在示范性高中就读(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银川市教育局0951—6888719兴庆区教育局0951—6716693金凤区教育局0951—5671385西夏区教育局0951—2077835石嘴山市教体局0952—3963608吴忠市教育局0953—2037976固原市教体局0954—2088140中卫市教育局0955—7016401)。
6.医疗保健。确定自治区三甲医院和市、县(区)部分医院为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定点医院,开通人才就医服务热线或专门服务窗口,在人才定点医院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银川市卫生健康委0951—6889053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0952—2218402吴忠市卫生健康委0953—2122780固原市卫生健康委0954—2088104中卫市卫生健康委0955—7065380宁夏医科大总医院0951—6744358自治区人民医院0951—5920003自治区中医院0951—2020247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0951—6192190银川市口腔医院0951—8647098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0952—3325003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0952—2020035吴忠市人民医院0953—2120910固原市人民医院0954—2683991中卫市人民医院0955—7029889)。自治区每年为高层次人才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0951—5188136)。
7.文旅交通。高层次人才在自治区范围内A级景区、博物馆、科技馆、文化艺术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凭《高层次人才证》可免收或减半收取门票费、场馆使用费,可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银川市文化旅游局0951—6889035石嘴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0952—2218855吴忠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0953—2121428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0954—2025450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0955—7012130;宁夏亲水体育中心0951—5602966宁夏体育馆0951—5019392宁夏体育场0951—5042563银川体育馆0951—2091106贺兰山体育场0951—6664689石嘴山市体育馆0952—2016949吴忠滨河体育馆0953—2015677固原市体育馆13895142106中卫市体育馆0955—7654815;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0951—6073609石嘴山安道公共交通有限公司0952—5895855吴忠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0953—2020371固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0954—7261619中卫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0955—7011916)。
8.休假疗养。自治区每年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休假疗养,符合条件的每5年享受一次公费休假疗养,其他人才由本地本单位组织开展休假疗养(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51—5099081)。
9.奖励激励。宁夏杰出人才奖每五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3名左右,每人奖励100万元;塞上英才奖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名左右,每人奖励50万元;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30名左右,每人发放5万元津贴;塞上名师、塞上名医、塞上文化名家、塞上农业专家、塞上技能大师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分别评选10名左右,每人奖励5万元;自治区技术能手每两到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40名左右,每人奖励1万元;宁夏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突出贡献奖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名左右,每人奖励2万元。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六盘山友谊奖”暂行规定》,奖励范围扩大到中央和外省区援宁人才,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5名左右,每人奖励5万元。对产生“两院”院士的单位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其中20%用于奖励院士本人;对全职在宁工作的“两院”院士,每人每月发放1万元津贴。人才奖励资金一次性发放个人,自治区政府奖励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党委人才办0951—6669363)。
10.金融服务。向人才提供不超过100万元授信额度的专属信用卡,满足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庭消费资金临时周转(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招商银行银川分行0951—5166097黄河农村商业银行0951—6898037)。按照市场化原则,为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提供累计额度不低于300万元的专属人身保险产品(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中国人寿保险宁夏分公司0951—5669940)。